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类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水务设施管理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优先)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未满5年的;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招聘条件
1.专业不限,水利、市政类优先。
2.具有1年以上C1或以上驾龄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按本公告要求,发送相关报名材料至
本单位电子邮箱hpsss@hp.gov.cn(不接收时限以外或其它方式的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报名表》、《个人简历》(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
2.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3.计生服务证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证或未婚证明。
五、录用办法
(一)资格初审和面试
我所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审与录用
1.根据面试综合考评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合格后再经用工体检,合格者我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2.经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我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无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我所将拟录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3.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埔人社〔2018〕65号文)。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以及单位福利用餐、节假日福利物资发放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本人签名确认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提交材料目录》原件及按照《材料目录》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聘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28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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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