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获奖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证件照片。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聘专用邮箱:ksyrs@hneao.edu.cn(邮件名:“应聘岗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或职称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并与我院确认邮件是否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位证书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网上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获得复审资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获得复审资格人选须携带复审所需相应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各项证件、证书原件当场退还)。如未能提供复审要求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或材料不全、不清晰;复审材料信息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当事者的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将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复审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清单及其要求(原件查看,复印件提交):
第一、《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两份并本人签名;
第二、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第三、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延期提交的需提供由学校研究生院开出的相关证明);
第四、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第五、材料复印件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090223(办公室)
0731-88090315(命题处)
监督电话:0731-88090370(纪检与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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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