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有汽车驾驶证或摄影特长的优先;
(四)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湛江市坡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ptlg_242@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湛江市坡头区关工委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条件符合人员都可参加面试,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即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岗位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湛江市坡头区关工委按规定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坡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反映。
(七)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为每人3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间,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
(二)本公告及附件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坡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9-395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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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