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疆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疆重点河流流域规划、综合规划、并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开展寒旱区水文水资源配置与重大水利工程关键技术研究。近年来,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十余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三等奖一项,获多个自治区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
(二)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农村、牧区水利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承担大中型灌排工程项目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灌溉定额地方标准测算和修订工作,以及灌溉试验技术指导和研究工作;承担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培训等工作;承担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工作。
(三)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大坝水闸安全管理中心)。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大坝水闸安全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管理,统计编报灌溉供水进度与水库蓄水动态、公益性两项经费测算;承担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工作,以及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工作。
(四)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编制自治区水利技术推广规划;开展面向全区的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
(五)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二类。主要负责承担全疆或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利用的研究规划等工作;同时还承担构建南疆水-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水利战略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修订、“十三五”全国水利专项扶贫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新疆篇章、“十三五”全国水利脱贫攻坚规划新疆篇章、新疆水资源及主要规划成果汇编、全疆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等水资源论证、水资源保护规划;重大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规划、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等。
(六)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从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及灌溉制度研究、土壤改良与水盐动态观测研究、水资源水环境研究、河工水工模型试验、材料与结构试验、岩土工程试验研究等;同时还承担着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与示范,农田水利规划与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与设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大坝安全监测等任务。持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中国计量认证CMA,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水资源论证等乙级,工程监理、测绘丙级,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等资质。
(七)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新疆水利水电学校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8亩,成立于1978年,是一所公办性质的、以理工科为主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迄今已有40年的办学历史。校舍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18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5%,在校生3000余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湛,锐意进取,适应教学要求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走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路子,注重职工文化素养的提高,全面实施品牌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战略,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八)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金沟河流域管理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沙湾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金沟河流域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开发区之内,是全疆开发较早的灌区之一,也是自治区重要的粮棉基地。
(九)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承担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十二师与昌吉市40万亩农业供水、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工业供水及城市绿化供水任务。
(十)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十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供水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主要担负着喀什、克州、兵团第三师共计7县2市5个农牧团场农业供水任务。同时还担负着疆南电力公司在克孜河一级、二级、三级电站和盖孜河吾依塔克电站以及疏附县、英吉沙县7个县管电站,总装机容量8.86万千瓦的工业发电供水任务。
(十二)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二类。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克州乌恰县境内。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规程、落实项目法人职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的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维护和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协助流域管理机构承担卡拉贝利以上各级水电站防洪度汛、水量调度的监督管理;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行调度、灌溉管理、防洪抗旱和发电工作,以及水库生产经营和水电费的征收工作。
(十三)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和田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县境内喀拉喀什河中游河段,是一座具有灌溉、防洪、发电、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3.47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6万kw,年设计有效发电量为1.97亿kw·h,是和田地区的主要骨干电源。
(十四)伊犁水文勘测局。伊犁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伊犁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十五)塔城水文勘测局。塔城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塔城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十六)阿克苏水文勘测局。阿克苏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阿克苏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十七)石河子水文勘测局。石河子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石河子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十八)乌鲁木齐水文勘测局。乌鲁木齐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乌鲁木齐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十九)哈密水文勘测局。哈密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哈密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吐鲁番水文勘测局。吐鲁番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吐鲁番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一)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巴州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二)喀什水文勘测局。喀什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喀什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三)和田水文勘测局。和田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和田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四)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山区、荒漠区、绿洲区、灌区和城市的水文实验。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7.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提供《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附件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岗位按附件1要求执行;
9.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缴费、笔试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0年9月21日至29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10:30至29日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及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下同)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证件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X35mm,像素295px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②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10:30至29日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③缴费金额100元。缴费前考生必须完整阅读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阅读完成同意后方可登陆报名考试系统点击缴费,通过微信支付缴费,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991-4606779。(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12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休息时间除外)。
⑤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及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工作时间每日21点至次日早上9点系统维护网站处于关闭状态,请考生上网操作时避开此时间段。
招考单位职位咨询电话:
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0991--5862473
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0991--5846349
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0991--5851969
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0991--5850027
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0991--5801867
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991--8525332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0991--6636709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3--6053120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4--2334778
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0994--2334778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8--5855310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0998--5779706
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0903--2059416
自治区水文局组织人事处:0991--5591082
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0991—5816571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本科生、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附件6),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⑤每位考生每次笔试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缴费、笔试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0年9月21日至29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10:30至29日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及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下同)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证件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X35mm,像素295px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②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10:30至29日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③缴费金额100元。缴费前考生必须完整阅读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阅读完成同意后方可登陆报名考试系统点击缴费,通过微信支付缴费,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991-4606779。(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12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休息时间除外)。
⑤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及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工作时间每日21点至次日早上9点系统维护网站处于关闭状态,请考生上网操作时避开此时间段。
招考单位职位咨询电话:
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0991--5862473
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0991--5846349
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0991--5851969
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0991--5850027
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0991--5801867
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991--8525332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0991--6636709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3--6053120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4--2334778
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0994--2334778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8--5855310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0998--5779706
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0903--2059416
自治区水文局组织人事处:0991--5591082
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0991—5816571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本科生、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附件6),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⑤每位考生每次笔试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⑤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岗位,入闱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
⑥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3.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总成绩者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予以公布。
2.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水利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实施。
八、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水利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5815633、0991-5892025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0年度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xlsx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