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济南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8人,招聘岗位属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通过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http://www.shizhong.gov.cn首页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10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10月14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见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jnbangderl/index.html#/index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区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0月14日9:00-16:00,到济南市市中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卧龙路128号山东建设节能大厦2006室)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缴费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布。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
(六)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济南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应聘济南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
五、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再面试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新闻类(A类)、新媒体类(B类)。新闻类(A类)考试内容为新闻写作基础知识等;新媒体类(B类)考试内容为数字多媒体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4.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有关事项,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布。
5.专业技能测试不收取费用。
(二)专业技能测试
1.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上机考察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技能考察时间不超过60分钟。新闻采编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写作各类新闻题材的基本技能,摄影摄像、数字多媒体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熟练使用各类采编设备、各种编辑软件,生产新闻影像并对新闻素材进行剪辑制作、数字化处理的基本技能。信息技术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小程序、应用类软件进行后台处理的能力。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3.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按笔试占总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40%的比例,计算两部分成绩分值之和,以求和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向区委宣传部提交以下所列需要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需要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材料。
需在现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①《报名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学位证;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体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⑤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事宜;⑥填写获奖内容的,要提交填报的荣誉证书。请按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排序号顺序,将《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顺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里装订后交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区委宣传部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区委宣传部留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2.每个面试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综合考察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jnbangderl/index.html#/index自行查询面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4.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区委宣传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宣传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考察人选中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以交流、招考、考学等方式离开用人单位。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本简章由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宣传部,0531-82078133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1-82078242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济南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2020年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