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268个岗位,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现在在医疗机构执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5.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的中等学历,或者经培训达到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的中等学历水平,或者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者。四、报名
1、报名地点:招聘岗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
2、报名时需携带《景县乡村医生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卫生院审核报名资格后,留存复印件,登记造册。
3、报名时签订接受一体化管理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承诺书。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报名时间:2020年9月26日-10月2日。
五、录用方法
报名结束后乡镇卫生院统一将报名材料送至景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确定录用人员。按照便于生活安置和业务管理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岗位所在村的户籍人员优先聘用,没有选满的岗位依次调整到其他乡村卫生室。
六、聘用及待遇
1、录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及持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者,经体检、政审无异议的,免试注册,中等学历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人员由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予以注册。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
2、待遇: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在村卫生室工作期间,工资待遇报酬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在村服务期间,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由财政承担。大专以下学历乡村医生在村服务期间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联系电话:422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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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