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志投身交通运输工作;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2.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挂科情况;
3.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挂科情况;
(四)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0月20日,如: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21日至2002年10月20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月10月20日—10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注明招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报名表。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于2020月10月3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4.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要达到1:3,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到此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10比例时,增设筛选程序:报考者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3.面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时间约60分钟,其中综合面试为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等。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满60分评为不合格。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完成后,考察小组应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单位办公区域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南宁市公路发展中心0771-3921555
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0771-5587673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771-2443507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0771-5885405
点击下载>>>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