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落在风景优美的西江河畔,占地1080亩,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学校现有8个教学院系,开设新材料与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类等专业49个,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专任教师59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62人,“双师素质”教师438人,另有一支由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0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即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专业条件或方向,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方向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在本校担任领导职务且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三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电子邮箱:jmptzp@126.com。
1.已填妥的《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PDF报名文件》(参照模版准备,见附件4);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技能等级及工作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年11月30日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择业期内参照应届毕业生资格报名应聘的,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处于未就业状态。如有过工作经历的,则还需提供社保记录清单、与最近一家工作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的书面佐证材料(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参考资格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使用。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和复核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将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须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主要形式是“试讲+职业素养结构化面试”或者“职业素养结构化面试”。
(一)试讲。试讲高校思政课。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思政课教师岗分值权重占60%。辅导员岗位不设试讲环节。
(二)职业素养(结构化面试)。结合教学情形,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思政教师岗分值权重占40%;辅导员岗分值权重占100%。
(三)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思政课教师岗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职业素养(结构化面试)成绩×40%;辅导员岗综合成绩=职业素养(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若同一岗位应聘者面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分值权重更高的面试项目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所有项目,按新成绩重新确定名次。
六、体检
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修订)》执行。体检人选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七、考察
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核实应聘者社会关系及是否符合回避原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相关资料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复查通过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配合办理组织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并延长试用期,仍不胜任的,予以解聘处理。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者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监督管理
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政策规定及相关纪律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50-3725238(范老师)、15917878597(黄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50-3336205;人事科0750-393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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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