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年龄20至35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户籍不限。
3、应聘文秘工作人员者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电脑办公能力。从事过文秘工作和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新闻系毕业、在报刊上发表过文章、有会计证或者有过会计工作经历的优先。
4、应聘文秘工作人员要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胜任机关工作。
5、身体健康,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按有关规定录用为合同工,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月收入不少于3500元(含个人缴交“五险”部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信宜市人民路39号市政府办公楼二楼信宜市政协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上班时间为:8:30-12:00,14:30-17:30,逢周六日不上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表》(双面打印)(可登陆信宜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也可报名时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
(4)荣誉证书(含发表的作品等);
(5)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大一寸彩色照片及全身站姿4R彩色照片各一张。
第(2)至第(4)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按第(1)项至(5)项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用人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班时间到信宜市人民路39号市政府办公楼二楼信宜市政协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按要求写一篇文章)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政府网和信宜政协办公室公开栏等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前6名进入面试。不足6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凡有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然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电脑实操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策划及应变等能力)。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到个人。收到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百分制。
应聘人员分电脑实操和现场问答。
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应聘文秘工作人员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其中,面试时,现场问答占总成绩的30%,电脑实操占总成绩的10%。
2、总成绩计算时,有如下情形的,加分。
(1)凡在县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的,加2分;在地市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的,加5分;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的,加8分;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的,加10分。加分时,以发表文章的最高级别媒体为准,不累计加分。
(2)有会计证的,加5分。
(五)考察:
按名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到信宜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政府网和信宜政协办公室公开栏等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即通知上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聘用人员。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3、本公告由信宜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信宜市政协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8882498
联系地址:信宜市人民路39号市政府办公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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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政协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