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共计71名,其中综合类岗位30名、教师类岗位21名、卫生类岗位20名,详见《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名单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名单(附件4,不含所属独立学院)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申报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数量限制(不占用招聘计划数)。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学校教学安排、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无法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有关情况说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10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四)教师类岗位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学段层次及以上并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尚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承担应聘岗位的教学辅助工作,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所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待业人员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省外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年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其他待业人员是指至少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2019年10月1日以来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10月22日8:30—11月3日24:00。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前,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招聘岗位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考核评价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评价成绩。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类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自主选岗。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岗位由组织部门、编办和人社部门结合县直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考生所学专业统筹研究确定。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人才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追回县财政发放的人才补贴。
(四)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六)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八)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卫生类岗位引进人才聘用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的由县人民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10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增发住房补贴5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5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县人民医院追回发放的住房补贴。
六、其他
综合类岗位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教师类岗位招聘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招聘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170911/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6-6447632、6443291
县教育局:0546-6442172
县卫生健康局:0546-6928852、6921734
附件:
1、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xls
2、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docx
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