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职责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面向平凉市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15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户口所在地为平凉市各县区的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林业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在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截止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经过培训能初步掌握林业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能独立完成巡护日志填写和巡护软件操作等工作。
5.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其它条件并满足招聘条件的人员直接聘用到公益性岗位。
6、退伍军人、从事过森林管护工作或有森林管护经验的人员、持有B1以上驾驶证人员在相同条件和成绩时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重大违纪行为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资源管护岗位在我局太统、麻武、后河三个保护站辖区内,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责任片区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2.宣传林业和自然保护区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
3.对管护区森林资源和其它保护对象进行巡查;
4.及时发现、处理保护区内违法用火、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和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并向所在保护站报告处置;
5.完成保护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通过平凉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崆峒区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门户网及相关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15日(公益性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以平凉市人社局公告发布的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报名地点为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崆峒西路239号)。
联系人:任笑慧,联系电话:0933-8710745。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资源管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报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
3.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其它证照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并填写《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资源管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时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专业等信息)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4.对重点疫区返乡报名应聘人员,在符合隔离期限规定的前提下,经医学检测无问题后,方可参加报名和笔试。
5.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并满足其它应聘条件的人员经审查后可直接聘用,聘满平凉市人社局批准的公益性岗位名额为止。其余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在报名的同时需上交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6.经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
7.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
(三)笔试
笔试地点为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会议室,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测试内容为林业政策法规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包括政治理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内容初步掌握情况及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如人数不够,则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地点在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林业政策法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加分
退伍军人、从事过森林管护工作或有森林管护经验的人员和持有B1以上驾驶证照人员在总成绩中加5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六)资格复审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未通过审核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证明材料。体检应到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不能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一)岗前培训:对拟聘人员进行3-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职业素养、资源日常巡护、森林防火、天保公益林管理、有害生物和疫源疫病监测、禁种铲毒等工作开展方法和实践技能。
(二)签订合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一签。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期满可根据合同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三)薪酬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2600元,绩效工资为400元,绩效工资根据月度考核实绩发放。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根据履职尽责情况和工资水平等建立工资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工资待遇。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名次靠前的在绩效工资基础上将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聘用人员的住宿和冬季取暖由单位统一保障。
(四)社保缴纳: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统一为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资源管护人员缴纳职工“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五险”缴纳按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平人社通〔2019〕289号)办理。“五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按月从本人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由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建设科和所在保护站,根据合同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年度考核。
(六)资源管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不履行管护职责的;
3.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它事项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部门和电话: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0933-8711775
咨询部门和电话: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33-871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