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要求、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全县拟招聘动物防疫专员20人,其中乡镇15人(每个乡镇1人)、农牧三场3人、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人。
(二)招聘要求
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条件
具有望奎县户籍,在县域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行业的兽医技术骨干。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报考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岗位需掌握相关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word、excel等)使用技术。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招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二)报名地点:望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畜牧兽医股(望奎县中央大街144号-1)。联系人:那宏宇(13904555120)、崔晓东(13836424789)。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有执业兽医师证(执业助理兽医师证)或乡村兽医证的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3、填写《望奎县2020年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审核通过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被录用者,需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自费)。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现场操作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考试内容:
(一)笔试(60分)。采取答题方式,考试内容:村级动物防疫员实用知识手册相关内容。
(二)技能考试(40分)。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考试内容:①临床诊断技术(动物健康检查);②免疫接种技术(疫苗配置,接种操作方法);③实验室相关检测技术及办公软件使用(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岗位)。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额确定20名人选进入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者,提供本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发证机关:望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望奎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合格后,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随着国家政策调整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后,基本工资每月工资2500元(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岗位选择。20名被录用人员,按所在居住地、工作区域就近原则选择招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县招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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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望奎县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登记表.docx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