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3.报考人员学历、年龄见附件1《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岗位计划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11月16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4张,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18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岗位代码20200110-20200111在繁昌区公安局3楼政治室报名,咨询电话:0553-7973654;岗位代码20200112在繁昌区应急管理局(繁昌区政务中心330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53-7876776;岗位代码20200113-20200115在繁昌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繁昌区政务中心109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53-7913139;岗位代码20200116在繁昌区畜牧兽医管理中心3楼办公室(繁昌区峨溪北路279号)报名,咨询电话:0553-7911141。
2.资格审查。
繁昌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体能测试(仅限岗位代码20200110-20200111)
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笔试等环节,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招聘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岗位代码20200110-2020011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20分),主要内容:《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三部分。
2.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0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岗位代码20200110-20200111,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其它岗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因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完成后,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七)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繁人社〔2019〕57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新招聘人员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垂询电话:0553-786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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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芜湖市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繁昌区农业农村局芜湖市繁昌区应急管理局
芜湖市繁昌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