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确保素质的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
3、本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不纳入招聘报考范围;
4、报名要求:医疗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主治医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护理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四、报名资格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8:0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二综合楼3楼(老门诊楼)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0746-2321581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级医院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医疗岗位提供)。
五、考试细则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理论考试
1、时间:10月28日9:00-11:00;
2、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基础知识(50分)和专业知识(50分);
4、考试方式:手机在线考试;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在报名微信群公布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比例不足的岗位等额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0月28日15时;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理论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两位数;
六、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标准:健康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心理测试;
3、费用:自付;
4、结果: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对象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聘用医疗岗位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护理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科室考试、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综合评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届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当年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本次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本单位既往管理规定执行。另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后,给予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6万元/人安置补助,研究生8万元/人安置补助。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理论考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2、理论考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在微信群内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生报名前和考前需要出示“居民健康码”及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4、在往返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报名和参考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5、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居民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三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6、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如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需到我院排查诊治。
7、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面试考核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8、以上注意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均参照此方案严格执行。
十一、其他
招聘详情可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政工人事科电话:0746-2321581
纪检监督电话:0746-2321580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