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一)岗位及其所需条件均详见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18:00;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请提供以下材料:
1.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onghebu@szlhq.gov.cn(邮件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
(四)联系电话:0755-23335690。
(五)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由单位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
五、人员聘用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防疫要求
(一)应聘者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粤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三)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五)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七、本公告由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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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