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榆区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下载、查看。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应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1日之间出生),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6.具体《岗位表》中岗位要求“专业”条件参照《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赣榆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7.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赣榆区人民医院现有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招聘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4.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C区16楼人事科(赣榆区海城路88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由他人代报,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赣榆区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表中除资格审核情况以外的空格均需填写,在照片框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在“本人确认签字”处手写签名,同时交2张2寸近期同底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5.以上材料审核后原件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缴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至赣榆区人民医院C区16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考生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
(六)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操作考核的护理人员收取操作考核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赣榆区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赣榆区人民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与考试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通知参加招聘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以护理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当天在赣榆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注意事项:(1)本次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考试当天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操作考核: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操作考核人选,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操作考核人选,操作考核主要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实践技能知识。操作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核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一并入围参加体检。体检由赣榆区人民医院负责,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赣榆区人民医院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一并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赣榆区人民医院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院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不含规培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181369、0518-86212339。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518-87183512
联系人:孙老师、张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