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2、博士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包括单位有效)。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农科院新村1号,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电子邮件以“应聘专业+姓名”命名)。
电子邮件:254499345@qq.com
4、咨询电话:(0931)7616595(0931)7612609
四、面试考核
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核采取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形式。
参加面试人员以现场签到的人员为准。
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或荣誉证书,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发表的代表性文章和毕业论文的摘要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具体面试考核形式、时间、地点通过我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在三甲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可由本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面试考核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审批备案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毕业证”“学位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应聘者,不予审批聘用。
十、相关待遇
聘用到岗后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并以成本价提供住房一套。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院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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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第二批高层次)q.docx
2020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a.docx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