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及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3.乌海市列编人员和卫生系统人员控制总量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外科楼二楼)。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咨询电话0473-2039147。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采取专业技术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
3.面试结束后,结果将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whrmyy.com)公示。根据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whrmyy.com)进行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医院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市卫健委及市人社局备案。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103(市卫健委),0473-3988952(市人民医院纪委)。
四、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2039147。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通过“蒙速办”APP或关注“健康乌海”公众号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报名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医院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点击下载>>>乌海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w.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