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
见附件1或本院网页(http://www.st120.cn)“诚聘英才”栏中具体的招聘岗位,按要求进行应聘报名。
二、应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毕业时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学硕士学位(中医科岗位除外)者,其本科学历不能为中医学类专业,详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2021年人员岗位表》(附件1)。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条件: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20日后出生),其中:护士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及大专学历往届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20日后出生);护士岗位硕士往届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20日后出生);应届生(博士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20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符合《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员工进入事业编制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详见我院官网)聘用为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条件的,可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可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及租房补贴等待遇。
3.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4.博士后人员待遇:
(1)薪酬:年薪最高可达80万。
(2)科研启动经费:6-15万元。
(3)按绿色通道申报职称、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等。
(4)博士后进站2年内,为随站流动(须提供无业证明)的配偶发放生活费每月1000元。
5.博士: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同时给予安家费(30-1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5-50万),发给一年租房补贴(3000-10000元/月);特殊待遇面议。
6.不符合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条件者,可录用为聘用制或合同制人员(临时工),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聘用制和合同制人员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按科室二级分配;单位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带薪年休假等。
7.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大学医学院官网(http://www.med.stu.edu.cn/)及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本院网址:http://www.st120.cn)公开发布。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网上注册:应聘者登陆我院官网(http://www.st120.cn)“诚聘英才”栏进入招聘管理系统注册成为会员,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资料。
2.网上报名:成为会员后,查看相应的招聘启事和招聘岗位,按要求进行应聘报名。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0日0:00时止(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我院招聘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本次报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由我院自行发布公告,继续招聘。
4.公布符合应聘条件名单、面试考核时间:
均在本院官网“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公布,本院官网网址(http://www.st120.cn)。
5.应聘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外语成绩等应聘岗位所需的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应聘简历栏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七、招聘方式
博士学位人员一般采用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其他人员采用面试加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网址:http://www.st120.cn)公布。其中面试为问答式面试,主要对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形式及内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合格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在我院官网“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网址:http://www.st120.cn)公布。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网址:http://www.st120.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空缺岗位调剂
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过多,按成绩顺序,经应聘者和我院用人科室同意并报我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同意后,可调剂到同类专业尚有空缺的岗位,并按程序完成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等程序。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由我院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均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本院网址:http://www.st120.cn)公开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联系电话:88915810
联系人:程老师谢老师吴老师尹老师张老师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69号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邮 编:515041
2.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88915807
3.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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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a.xls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