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应聘成功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本科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说课、成绩公布、签订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8:00至1月10日18:00;
2.报名网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8日至19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具体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说课,均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主要是考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等。
1.笔试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相应学科知识;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合格的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确定拟面试人选。通知拟面试人选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审核提供资料要求:
(1)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教师资格证(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出具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相关证明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证明)、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2)其他人员(含民办教育机构教师)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3)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报考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在岗证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职位,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确定面试人选后在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全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说课
中小学教师岗位: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前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仅提供粉笔和黑板作为辅助工具);
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前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仅提供粉笔和黑板作为辅助工具);
具体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说课成绩*30%。每个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说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说课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
六、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先后顺序按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
七、签订协议
在自愿前提下,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签订协议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公示
考察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
十一、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根据“先上岗、再考证”的相关政策(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延长试用期一年,第二个试用期内仍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拟聘对象公示和招聘相关通知信息等均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etdz.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一旦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将不接受解约申请。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七)岗位资格条件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如因疫情等影响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九)根据《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现场活动。所有报考人员在进入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咨询电话:0759-3387117、296828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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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