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
招聘青原区城管局合同制城管队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
3、年龄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1985年12月31日)
4、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三年内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名的。
四、日程安排
1、2020年12月31日发布招聘公告
2、2021年1月4日--1月10日报名、资格审查
3、2021年1月11日发放笔试准考证
4、2021年1月12日上午笔试,下午体能测试
5、2021年1月13日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6、2021年1月14日组织体检
7、2021年1月15日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
8、2021年1月18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有关事项。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退伍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城管局301报名(电话:8203008)。
3、资格审查:由城管局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复审认定后向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4、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主要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业务知识等,总分为5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长跑,总分50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减0.3分,以此类推。
5、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初步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再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跑)来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区城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6、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试用和聘用:对录用人员试用2个月合格后,由区城管局与应聘人员签订二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实行月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根据需要继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定酬、量化绩效。年工资总收入人均约5.9万元(含五险一金),按工作要求配备制服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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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