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善于学习、肯于钻研、勤于动手、甘于奉献;
(三)学历: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28周岁至45周岁(1976年3月1日至199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五)住房自行解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3.被相关部门确认的失信人员。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人。
(1)综合岗位1人,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类专业,男女不限。
(2)行政服务窗口综合岗位1人,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招聘小组由局办公室、财务室、监督部门及有关股室人员等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报名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向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报名,电子版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办公室,纸质表格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邮寄或送达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598-5361393,监督电话:0598-5321343
地址: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翠园社区水东路18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365300
Email邮箱:qljxj555666@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3日。
报名材料: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面试现场审核。报名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审查,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重大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按清流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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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