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保安2名,其中坡头区人民政府大院保安1名,坡头区党校大院保安1名。
三、薪酬待遇
坡头区人民政府大院保安岗位工资待遇为3850元/月,坡头区党校大院保安岗位工资待遇为3300元/月,工资待遇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年龄为18-40周岁(1981年3月至2003年3月之间出生);
(四)初中以上学历;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技术资格证(如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zjptswj@163.com。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按通知提交前述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9-395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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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doc
湛江市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