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
2.本市户籍,女性,本科以上文化,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擅长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专业不限;
4.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录,
无不良嗜好;
5.有机关工作经历者、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报名
1.携带报名登记表并粘贴照片(见附件)。原服务单位提供推荐函,证明报名对象的基本信息、人员性质、工作表现及符合招聘条件情况。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彩照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面试和相关考核;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启东市行政中心主楼1017室(市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3312392。
三、招录
经综合考核、考察、政审、体检后择优聘用。
四、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市纪委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日常管理根据《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启东市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市纪委负责解释。
启东市纪委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