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3.坚持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计划及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yyfy.cn)和丁香人才网(www.jobmd.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岗位代码为BW1—BW3的岗位属于紧缺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应聘岗位代码为BW4—BW37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提交应聘申请。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学籍在线证明;
(3)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应聘有规培要求的医师岗位需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尚未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提供住培证明(住培医院盖章),且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应聘岗位代码为BW35—BW37岗位的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和大学全部学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报名没有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考试通知参加考试。
2.复审:笔试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按不低于1:3原则开考,对少数专业没有形成竞争达不到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代码BW1—BW2岗位者: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算成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满分100分。
(2)应聘岗位代码BW3—BW33岗位者: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仪表形象等,总分100分。
(3)应聘岗位代码BW34—BW37岗位者:采取笔试、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考试占50%、操作考试占20%、面试占30%。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理论水平进行测试,命题以内、外科、基础护理为主。
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择优参加操作考试,无菌操作、单人心肺复苏,留置针静脉输液,皮内试验,鼻导管吸氧,吸痰等6项操作中随机抽取一项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和操作综合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参加面试。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45-2217086(纪检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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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