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属多学科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中华孝文化名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孝感市。学校毗邻武汉,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武汉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学校以“严以治学诚以立身”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应用型人才。诚邀有志之士来校应聘!加盟湖工,成就梦想!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含博士研究生50人,硕士研究生22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硕、博阶段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2)《岗位一览表》学历一栏中:“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双证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受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博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及其他岗位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以我校网站发布的2021年专项招聘公告为准。
2.网报指定邮箱:rscrcyj@163.com。
3.现场报名地址: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43办公室(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学校人事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应聘者来校后,由学校组织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所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科研情况等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核
湖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一)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
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应聘者简要介绍个人学业、科研、实践、业绩、专长等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知识考核。
①课堂试讲。试讲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
②专家质询。应聘者接受面试专家质询,现场答辩。
2.其他岗位
其他招聘岗位以专项招聘公告的具体考核要求为准,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二)开考比例
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免笔试,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无开考比例限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其他岗位,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则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三)考核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对博士研究生应聘考核,实行面试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至岗位计划数为止。
2.其他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六、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有不合格或弃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在湖北工程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面试、考察等环节均采取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对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人才引进待遇
2021年引进人才待遇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待遇标准》(附件2)。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等信息发布网站。
(二)政策咨询
电话:0712-2345109(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rscrcyj@163.com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邮编:432000。
联系人:牛老师汤老师
(三)监督举报
电话:0712-2345281(湖北工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编:432000
电子邮箱:hgjwbgs@hb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