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其中省属事业编制33个岗位,市属事业编制27个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报名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附件4)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0794.jxpta.com)、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ncufz.cn)查询。
1.学历和学位:报名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硕士专业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见附件2)。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市人社局和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日。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称:人才岗位表中资格条件要求为副高职称的,需取得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或卫生系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其中2017年及之后的卫生系列职称需取得省市类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5.工作经历:报名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即已被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
(http://0794.jxpta.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9日9:00起至2021年3月24日17:00止。
3.报名流程: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测评
1.高素质人才测评由抚州市人社局和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共同组织,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2.高素质人才测评方式均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为15分钟。试讲的教材及内容另行发布相关通知。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2.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试用期。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告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的3个月内,南昌大学抚州医院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八、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和市人社局同意,在每个环节操作中从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的所有事业编制岗位服务年限均不少于5年,其中招聘的市属事业编制岗位不允许在抚州市内调动。
3.由学校提供并承担的优惠条件:
(1)新招聘高素质人才入职第一年内给予800元/月住房补贴;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我校第四类人才条件(详见附件3)的可享受:①购房与安家费30万-40万元;②教学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③聘期内给予人才津贴1000元/月;④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一年。
(3)其他优惠条件详见(附件3)。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0794-8251895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纪委:0794-8251770
点击下载>>>
2021年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xlsx
2021年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目录x.rar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