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或在我市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上招聘对象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山市水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相关职位年龄要求;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属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4月22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6日下午17:3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姓名”,发到中山市水务局招聘邮箱:zsswzp@188.com。
联系电话:0760-8873305,联系人:黄先生。
3、投诉电话:中山市水务局,0760-88780368
(二)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邮箱报名(报名表为word文档及PDF版扫描件,其他材料均要求PDF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在我市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4:30-16:30。
准考证将会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须于2021年5月14日前在本人的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核,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中山市水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水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由中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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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