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4.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5年5月6日至2003年5月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以及满足相关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明珠路689号5楼505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6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岗位报名人数在1:6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相等,另加复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负责解释。电话:0572-604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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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