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2021年度市直学校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名(2021届及以前毕业生)。其中,定西市第一中学引进3名;定西市幼儿园引进4名。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定西市第一中学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2.“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定西市幼儿园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2.“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
5.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
6.全国14所专业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定西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在引进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五)非定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甘肃籍生源;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优惠政策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编制使用。引进到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占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在本单位空编中优先解决;没有编制的,由编制部门从引进“周转池”中调剂解决。
(二)工资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合同签订后,享受本岗位工资、福利等所有待遇。
(三)生活保障。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在“定西教育信息网”“定西微教育”下载填写《2021年定西市市直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送至2所市直学校报名邮箱(市一中294070979@qq.com、市幼儿园63067513@qq.com)。引才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条件集中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复审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市一中、市幼儿园报名。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所在工作单位需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引进人才为本科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一致;引进人才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面试考核
面试小组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
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试讲、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重点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
(四)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引进人才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全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引进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填写《定西市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审批表》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引才结果备案花名册(市直)》,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该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签协议书无效。
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
(六)试用期
引进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定西市教育信息网、定西微教育发布此公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2-8212852
监督电话:0932-8212873、822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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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定西市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2.2021年定西市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定西市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