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本方案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英语阅读能力,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准考证
②二代身份证。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网站。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于笔试当天提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以及健康承诺书(在考试报名网下载)。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保护中心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17516(正常工作时间)
E-mail:1329624582@qq.com
联系人:陈女士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897523(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8784013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591-87810860(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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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福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