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辅助性岗位检验专业卫生医技人员2名。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专业毕业;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截止到3月31日。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及地点
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上班时间到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樟城镇后埕路1号)综合科报名,报名时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主要为检验专业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
五、聘用
1.拟聘人选从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确定,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7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3.拟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永泰县关于规范辅助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4.如因单位原因终止聘用的,按照《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执行。
六、其他
1.招聘工作咨询,请与永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0591-2483219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本公告由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同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