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面向对象和条件要求
1、面向对象
台江区范围内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福州市或台江区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在台江区下属社区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2、条件要求
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社区主干”〕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期间个人或社区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区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区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招考范围。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至2003年4月)。
社区主干以外的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公认。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市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或受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市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社区工作者,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
(5)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取得中级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任职期间本社区受到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台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台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jiang.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1年4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龄的认定均以2021年4月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
报考者可登录台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jiang.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报考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台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2),于2021年5月10日—11日,向任职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当选证书)、表彰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街道党工委公章(一式三份),缴交3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彩照(附电子版:JPG格式,400*500像素,50K以内,文档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1214778638@qq.com。
(二)推荐
街道党(工)委审核后,根据综合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于5月12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初核,初核后再报送区人社局审核。
(三)加分
区委组织部对任职期间获得地厅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或被推选为设区市、省、全国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考对象进行加分,根据《社区主干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办法》(附件3),分别按4分、6分、10分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须于2021年4月27日之前取得。
(四)审核
区人社局对推荐报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卫健、政法、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意见。审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在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报名人选。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区人社局统一打印,并发放到每位报名人选。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台江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报名人选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形成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区人社局统一划定,具体笔试合格线及成绩发布时间将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jiang.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上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面试前,区人社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核对面试人选报名申请表及其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和任期内获得的表彰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通过之后,将面试人选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jiang.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网站公示3天,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姓名、准考证号、笔试卷面成绩、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笔试成绩和排名。区人社局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到面试人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区人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若实际面试人数已达到考录名额1︰3比例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5:5折算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察资格。人选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实际体检、考察人数已达到考录名额1︰1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网站、街道、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区人社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1—83285500,监督电话:0591—88300103。
(三)台江区政府网和福建考试报名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者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区人社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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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台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台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2021年台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