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总工会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和下载填写的《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包以“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fjghgx@163.com。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本人承诺书,经报考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领取准考证时,请提交2寸彩色照片1携带本人身份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05号二楼办公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21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请关注福建省总工会网站。
6.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
六、注意事项
1.笔试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05号二楼,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91-87508847
邮箱:fjghgx@163.com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总工会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30176(省总工会机关纪委),0591—87737124(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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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