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50名,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3名,幼儿园教师17名,幼儿园医务人员1名,共83名。具体岗位见《2021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师及医务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7日-2003年5月7日期间出生);
(4)符合相应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目前为我省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日―5月7日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9日8:00至5月15日16:00,报考人员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80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上传下列材料(均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2021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师及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本人亲笔签名并拍照上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一张图片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及首页);
(3)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考人员属于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传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5)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考生,需上传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参照附件3模板);
(6)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
5.报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岗位与报名人数报考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的计划。
(3)公示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个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面试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1)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2)递补条件及公示: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中小学学科教师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内容为目前我县中小学使用的教材版本,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内容为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医务人员岗位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招聘总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若没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考试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政审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主动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八)聘用
1.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1年4月30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联系人:胡老师 林老师
监督电话:0898—83661526(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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