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舞蹈表演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接收范围: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且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者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人社部核准后,可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
(七)培养方式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毕业生。根据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入学时为定向委培,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均不能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202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详细需求信息将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网站、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不见面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专业,邮件格式:报考专业+学历+姓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由团党委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若报考岗位取消,报考人员符合另一岗位招聘条件,可申请调剂。
(三)考试
由中央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考试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各岗位考试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只进行专业能力考试,分初试、复试。初试人员的半数入进复试(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未进入复试人员不另行通知,按照复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2.器乐、舞美及媒体类,采取专业(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70分以上具备面试资格),得分前5名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满5名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3.编导、管理类,采取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70分以上具备面试资格),得分前5名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满5名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空缺,按综合成绩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查阅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和档案查阅情况,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及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符合规定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五、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2.京外生源解决北京户口;
3.享受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4.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5.缴纳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6.京外生源安排集体宿舍。
六、监督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委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10-68465884)。
应聘人员应真实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10-57052320010-57052321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件:zymzgw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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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歌舞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