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及相关规定,大石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职位:大石街应急办、大石街信访办、大石街法律服务所共4个职位。详见《大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5.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6.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详见《大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表》。
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8年8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大石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附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另存为报名者的姓名发至邮箱dashizp@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职位+姓名”。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5日
3、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的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4、咨询电话:84798623,联系人:江小姐
5、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确定。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报名表上资格条件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经电话初核确认后将不安排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大石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具体以通知为准)
注意:笔试当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逾时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名单将在大石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经资格复核后,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复核时,需打印携带《大石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张贴本人照片)1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在学信网申请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即电子认证报告))、计划生育证明(需近三个月内),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将于面试次日电话通知。
(二)应聘者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人选和聘用
根据面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获聘人员按《大石街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定岗定薪,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的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费用自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招聘公告由大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石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