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京胡演奏岗位1名,扬琴演奏岗位1名,湘剧表演岗位3名。
(一)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3日前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京胡演奏岗位应具有岗位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5年以上京胡演奏工作经历;扬琴演奏岗位应具有岗位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5年以上扬琴演奏工作经历;湘剧表演岗位应具有岗位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5年以上湘剧表演工作经历。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时为本县在编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茶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二楼文化馆排练厅。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2021年茶陵县茶陵湘剧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笔试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取得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
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内容:京胡演奏岗位和扬琴演奏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独奏、视唱、试奏,测试时间18分钟;湘剧表演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形体、唱腔、念白、剧目表演,测试时间为20分钟。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等各环节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1)各环节全过程佩戴好口罩;(2)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3)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电子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以各级卫健部门发布为准)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结果。(注意:体温≤37.3℃为合格,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为合格,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阴性合格,检测不合格或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不得进入各环节现场。)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5216553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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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