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0日-2021年6月13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16日16:30。申诉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
1.代码J18-J21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均为专业基础知识;代码J18-J21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专业相关技能测试,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试讲(片段教学)方式,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试讲入围名单时一并通知。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所有岗位笔试合格线均为60分。
2.代码J18-J21岗位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所有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代码J18-J21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分数分别按30%、30%、40%比例折合计算。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具体安排及成绩查询请关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关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5.防疫须知
(1)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不再另行通知。
5.学校纪委综合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6.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60262,0591-85254407(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点击下载>>>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