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同等情况下,具有医药企业和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方案常年招聘,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2020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将本人(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最高学历、学位及学籍网络查询验证报告;(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7)《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报名,并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人事处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省内其他高校在编人员报考者须于报考时提供;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前,对拟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并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事招聘”栏目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366号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63黄老师、江老师
E-mail:fjwzyrsc2019@163.com
十二、监督
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9962(学院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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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