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街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以《浦东新区2018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10:00至8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点击进入: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9月15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题型和范围详见《浦东新区2018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2、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8年9月13日10:00至9月14日16:00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9月28日10:00起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个人笔试成绩。
4、对于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各招聘街镇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笔试合格考生依次递补。
5、面试由招聘街镇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招聘街镇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考察事宜由招聘街镇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与所在街镇的社工事务所(民办非企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招聘街镇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要求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下限40周岁,即要求197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以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或个人所得税为准。如岗位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一年,即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8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政策咨询电话:20742805;
考务咨询电话:586013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12;
监督电话:20742809。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