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研究院简介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公安学院筹备处)是经中共安徽省委编办批准设立的安徽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现有教师57人,其中正高级5人,副高级11人,博士3人,硕士47人。内设侦查研究室、治安研究室、网络安全与执法研究室和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室,承担本科层次安徽公安学院筹建和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组织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计划
招聘对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刑警学院”)202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计划:16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见《2021年公安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参加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以下简称“公安联考”)方可报名。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24时,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1年公安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见附件),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并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2021年公安联考成绩截图(须由学校有关部门验证盖章)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gaxyzzb@163.com,电子文件以“公安大学或刑警学院+专业+姓名”命名。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出具“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并能取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查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资格复审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预审,预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安徽省公安厅网站(www.ahga.gov.cn)公布,预审合格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公安联考成绩截图(须由学校有关部门验证盖章)、就业三方协议等原件材料。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
七、笔试
以报考人员参加2021年公安联考成绩作为公安研究院2021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
八、专业测试
(一)参加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选。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须达到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二)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三)测试方式和内容: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公安学基础教程》教材中的章节,具体章节由现场抽签确定。报考人员提前40分钟备课,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满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采取讲台授课、黑板板书形式(不借助电子设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等。报考人员按现场抽签号确定专业测试顺序。
九、成绩合成
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体能测评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并收取就业三方协议。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
十一、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未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的退还就业三方协议。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公安研究院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参加考察,考察由公安研究院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以上环节如有不合格、不符合聘用规定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参加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三、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安研究院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安徽省公安厅网站(www.ahga.gov.cn)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公安厅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公安研究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入警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四、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本《公告》由公安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5381209、65380373
监督电话:0551-65381211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21年公安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021年公安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docx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公安学院筹备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