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有中、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宝鸡市渭滨区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计划》(附件1));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渭滨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①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五楼510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渭滨区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二寸照片)(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资格终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6.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渭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正式聘用的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公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人:王老师0917-32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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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