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里县湾滩河镇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里县湾滩河镇社会事业办公室。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龙里县湾滩河镇低保协管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原则上在18岁周岁以上(2003年6月18日前出生),35岁周岁以下(1986年6月18日后出生)。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讲大局、守纪律、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
(五)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持龙里县户籍;持C1或以上驾照且驾龄达两年以上;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系统操作;从事人社或民政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4年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湾滩河镇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0日18: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湾滩河镇政务大厅民政综合窗口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报名信息表》1份;
4.相关证书(获奖、表彰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资料。
六、考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由湾滩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注: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体检
(一)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四)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九、聘用
经面试、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1年。
十、工资待遇
低保协管员基本工资为2410元/月(含五险)。
十一、其他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7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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