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2、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3、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应聘人员须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8:00至6月29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22日11:00至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2日11:00至6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dzwjw.dezhou.gov.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核
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中心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核实有通过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
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引进手续。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合格后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前,因拟引进人员放弃形成空缺的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先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配合。
考生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引进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资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70078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报名入口:http://39.106.18.147/dezhoujkzx/info/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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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