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附件1)。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09:00--7月9日16: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根据所学专业,确定拟报考的岗位。
2、医院将按照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目录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考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申报。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三)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将本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zzsyrs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心内科医师+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邮件发送后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
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四)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30日11:00—7月10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并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前期参加省、市委组织部,省、市人社局,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的高校人才直通车校园双选会等活动,并且通过现场面试初审的考生优先选择。对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或未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造成的岗位空缺,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前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审查、聘用前资格审查,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离职证明材料;报名信息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在专业技能测试的前一天进行。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参加测试需进行红外体温监测,并出示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绿色标识二维码。
六、考察和体检
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人选,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一)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疫情防控需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通行码,经体温检测进入考场,设立疫情隔离点,测试全过程按要求佩戴口罩。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2222号
邮编:277599
电话:0632-5506631
网址:http://www.pfxb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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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doc
2、2021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3、2021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