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鸡泽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及小学教师共59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共计33人),其中:
1、初中教师27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5人。
3、小学教师3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定向招聘岗位1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鸡泽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和《鸡泽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愿意扎根鸡泽,为鸡泽教育发展做贡献。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7月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限鸡泽县户籍或鸡泽县生源。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鸡泽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定向招聘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合格证、志愿服务证或教师服务证书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鸡泽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4、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报考职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6日,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ze.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报名人员自觉佩戴防护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顺序报名,排队间隔距离在1.5米以上,14日内有发热现象的不得报名(医疗部门出具非新冠肺炎病毒证明除外)。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7日
3、报名地点:鸡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岗位要求的本人及户主户口页(或结婚证,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页);
(2)鸡泽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到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5)除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外,提供近期免冠白底1寸标准证件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进行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报名缴费,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到鸡泽县人社局人事科(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楼219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未能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和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通知考生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在资格复审时,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在网页左下角“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栏中查询,凡是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县政府网站
www.jize.gov.cn
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未能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按报考科目进行说课的方式进行,总时长1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说课完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岗位面试考生说课题目一致。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每一科目的说课题目提前入闱确定三套,于面试前3天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面试当天由面试考官抽签确定最终说课题目。
6、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以五人一组的形式张贴到考点门口进行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以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校
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及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按聘用岗位列全额事业编制,由县财政列支工资。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鸡泽县人社局0310-4911425;
监督电话:鸡泽县监察委0310-7522382。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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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