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武隆绿色崛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以及《武隆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武隆委发〔2017〕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我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面试与综合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1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文化知识和其他要求,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8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一览表》(附件1)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自愿在武隆区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武隆区公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重庆市武隆区2018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原件;
3.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
4.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共在重庆、成都2个城市设置报名和面试面谈现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和面试面谈现场。
1.成都报名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221教室);
报名时间:6月13日
2.重庆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7室);
报名时间:6月15日
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在第一个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如有空缺名额,可以在第二个考点继续招聘,空缺名额于上一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一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wlxrsj.gov.cn/)公布,如在上一考点已将全部岗位招满,将不再到下一考点组织招聘。考生请自行选择一个招聘点报名,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
报名人数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进行张榜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面谈面试和综合考核,分值各100分。
面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岗位适应性、个性特长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综合考核根据其学术论文、专业匹配、业务能力、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试考核成绩在各个考点公布。面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2,因报考人数较少,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面谈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2018年境外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武隆区招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违约金。
五、待遇
考核招聘人员被聘用后,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外,符合《武隆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条件的,可按该办法享受相应住房、安家费、子女就读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考核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核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考核招聘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隆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