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15日。
报名地点: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520室,联系人:艾琦雯;联系电话:0701-6319321。
报名须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超出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请提前下载附件并填写好)(见附件2)、毕业证(提供学信网认证表)、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面试
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1.合格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无犯罪证明)及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二级以上医院);
2.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本科2200元/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高新区同类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同等薪酬待遇;
3.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点击下载>>>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职位表b.xlsx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