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事业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熟悉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金融、互联网区块链等知识储备者优先。
3、思维敏捷,文笔流畅,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强。
4、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工作认真、细致、扎实,能熟练操作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年龄30周岁以下。
二、工作地点
鹰潭仲裁委员会(鹰潭市鹰西大道商会大厦22楼)。
三、工作内容
专职从事仲裁业务,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仲裁庭公正、高效地办理仲裁案件。
四、报名办法
请报名者将本人一寸免冠近照、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联系方式投至penghuawei2005@163.com。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则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余伟13970189908
五、面试
主要测试与仲裁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水平以及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4000元。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五险一金、交通补贴、误餐补贴、出差补贴、加班补贴以及公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水平及绩效奖励,按我委薪酬福利增长机制调整。
七、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
3、无法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鹰潭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